《易经》第三十二卦 恒 雷风恒 震上巽下 G_+HK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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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:亨,无咎,利贞,利有攸往。 N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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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恒,久也。 刚上而柔下,雷风相与,巽而动,刚柔皆应,恒。 恒亨无咎,利贞; 久於其道也,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 利有攸往,终则有始也。日月得天,而能久照,四时变化,而能久成,圣人久於其道,而天下化成;观其所恒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! y<m4TH"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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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雷风,恒;君子以立不易方。 ,9MH\m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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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浚恒,贞凶,无攸利。 !-7Pvsy
象曰: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 $ )l*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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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:悔亡。 ^UEb3ZU0
象曰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 PT)2Fhj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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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贞吝。 `M`%8 ~n
象曰: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 !s0$hQ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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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田无禽。 <3tEH`o
象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 pe# D3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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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恒其德,贞,妇人吉,夫子凶。 c8%9F0
象曰: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 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 '1U<@[uV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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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振恒,凶。 /bn f8F-v
象曰: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 ;?]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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