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公判”农民工讨薪要反省更要警醒 b|=N!K:y
“讨薪有理,但讨薪要有度,妨害公务以身试法害人又害己。”3月16日,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大会在江南街道办举行。不少群众表示自己接受了一堂法治教育。大会对张某、戚某、欧某等8人妨害公务罪进行了集中宣判,依法判处张某等6-8个月有期徒刑,其中两名情节较轻者适用缓刑。(3月17日 新华网) }Ia!1vs'O
农民工讨薪闹事的问题,可以说每年都会重复上演。尽管相关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,但在有些地方,或是有些单位仍然还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儿戏,绞尽脑汁来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。 {z$L/a5
俗话说: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。作为现代农民工与其父辈不同,他们既有一定的文化知识,又懂得相关法律法规。就拖欠工资而言,自己本来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对象,在社会公众看来,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弱势群体,只要其能通过正常的申诉渠道,走正常的法律途径,还是能够赢得公众支持和帮助的。 xNeCEDl
可惜,在现实过程中,我们有些农民工并没有这样耐心的、理性的思维,而是依旧沿习着父辈们那种没文化、好冲动的做法。通常喜欢不走法律途径、不寻有关部门,大肆干涉政府部门正常工作,或是,上演跳楼、跳塔等闹剧,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,从一个受害者立马变成了害人人者。一念之差就成了违法者,这确实是一个亲者痛,仇者快的事。农民工讨薪不但没要成,反而还摊上了事。我想,最幸灾乐祸的还是拖欠单位包工头和老板,其实,他们是巴不得农民工都给抓进去,没人跟自己要工钱了。 H*-&(6dZ2
当然,在过去的那些岁月里,像农民工走极端,又是寻死、又是堵路等讨要拖欠工资,也有过成功案例,但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环境下,不是每个人、每个时代都能以此类推,照此效仿都能成功的。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。 S0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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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农民工想依法维权的渠道也越来越宽泛,能替农民工说话做主的部门和人也很多,农民工完全没必要动武来粗,以身试法了。俗话说:话越说越明,理越辩越透。笔者认为,社会安定团结文明和谐离不开人的综合素养普遍提高。笔者认为,现代农民工应该是一个既有文化知识,又懂法律常识,更有社会担当的公民,对于讨薪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切实做到有理有度,依法维权,千万不能盲目冲动。“公判”农民工讨薪要反省更要警醒。 APf>+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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