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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4-11

“罚款教育”尴尬了谁?

“罚款教育”尴尬了谁? @e-a_G(i  
4月9日,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向华商报反映,最近学校有个“抢钱”规定让他们受不了。“上课答错题罚10元、挂科三门以上罚100元……”这几天,陕西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这样的规定,让好多学生直呼“像抢钱”。(4月10日《华商报》) pQ9Lk<y  
罚款是管理中的一种手段,而不是最终目的。罚款通常是对有经济来源的成年人一种惩罚。即便再顽固不化的人,也不能就罚款而罚款,还是要通过细致入微的思想教育来引导和感化,从而达到一个自我提高、自我完善和进步之目的。 ,#||^v3s8  
可让人感到不解的是,现在罚款也运用到学校学生身上了。“上课答错题罚10元、挂科三门以上罚100元……”。且不说这样的罚款有什么依据?单说学校对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进行罚款,学生的钱难道从天上掉下来吗?还不是从父母那里要吗? Pr"RNFI  
笔者认为,不论是学生答错题,还是三门以上挂科,这些都与教育方式方法和其自身学习的认知度有关。俗话说: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”。作为教师应当在因人施教上多下功夫,而不是把眼睛盯在学生钱袋子里。如果真要是拿钱能提升学生的学习力,靠罚款能催人进步,那么我们还需要学校老师干什么呢? X#_('6  
笔者认为,“罚款教育”说到底就是一种变相收费,更是一种赤裸裸地“抢钱”行为。在教育教学中,我们常讲,“没有教不会的学生,只有不会教的老师”。现在看来,有些学校老师面对教育教学难题,不但不做自我反思,自我追责,反而还把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责任归咎于学生,让学生自己买单,实在让教育蒙羞,让学校和老师尴尬。  w;}ZB  
常言道: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”。教师又被誉为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。与之相反,我们这些为人师表者,动不动就用“罚款教育”敷衍塞责,其内心难道就没一丝愧疚感吗?但愿,我们灵魂工程师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,别再与铜臭味混淆搭配了,免得授人以柄还毁了自己声誉,实在是得不偿失啊! \n.;7BpwG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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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: 无分类 |  评论(2) |  浏览(5524) |  收藏
一共有 2 条评论
爱好作为 2016-04-12 13:04 Says:
感谢董老师关注和点评!
笑看今朝 2016-04-11 15:14 Says:
铜臭味混淆搭,说得一点都没错!! 这样的教育不要也罢,这样的学校没有也罢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