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购警服就能上路执法? w5v|'%
近几个月来,312国道甘肃榆中清和段维修改造施工,由于道路先天设计较窄,加之车流量大,交通拥堵情况严重。为了确保畅通,施工单位想出“妙招”,购买了10余套“山寨”警服发放给工人,冒充警察指挥交通。假警察在风吹日晒下工作,很辛苦,也取得不错效果。但是,由于他们行为举止不像警察,遭人举报,在记者调查面前,不得不承认自己实际是工地工人。(7月1日中国甘肃网) 0&6WPi'
道路出现拥堵,给施工带来诸多不便,想寻求办法解决问题,这是可以理解的。但是,不论施工方动什么脑筋不好,偏偏要私购10余套假警服,让施工人员扮演假警察上路执法,岂不是滑天下之稽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规定,警察制服和警用标志属于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权力专用,非法持有、使用人民警察制服和标志的,属违法行为。 CY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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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想借假警服“狐假虎威”,缓解一下交通拥堵现象,给施工提供一些便利。这下可好,假警察上路执法变成了违法,这个馊主意真害人不浅啊!其教训也够深刻的。 xL0_sFQb
笔者认为,私购警服上路执法,假如是一个人的行为,那么我们可以说,这是利令智昏的行为,也可以被认为,一时糊涂,对法制观念认识不到位。但现在是一个群体现象,而且还是以单位形式组织的行为,这就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了。在这起私购假警服当中,我们就没人考虑这是违法行为吗?没考虑事情一旦暴露就会承担什么后果吗?可能,在这起穿假警服上路执法的人员中,有的还是很不情愿的,甚至也能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。但是,没办法,这是单位领导安排的工作,不愿意也要去做。 EF 8smI
私购警服就能上路执法?假如是这样,那么我们的社会秩序还有保障吗?社会治安还能稳定吗? *s BEpj4
事实上,在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还大有人在,他们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,不仅自己善于铤而走险,而且还要求别人违规违法。这简直就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当成儿戏,如果仅仅说其法律意识淡薄,那还远远不够。像这样“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”的以身试法者就应严惩不贷,对那些立场不坚定,视法律为儿戏者也应加强法治教育,加强法治观念。 !U?3?*n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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