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停车罚款”,岂容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 6tB3P@
近日,多名市民反映,在昌平区燕丹村太海路侧停车时,遭燕丹村委会保安大队锁车并罚款100元,原因是车辆占用了交通通道或消防通道。对此,保安大队称,为整治“乱停车”,款项交到村委会。据了解,“停车罚款”是村里经决议通过的。(1月8日新京报) %b4kBQm
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,保障道路畅通无阻,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,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。俗话说:与人方便,与己方便。然而,在现实生活中,确实也存在个别车主不按规定停车入位。这里既有车主缺乏规则意识,也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。因为在很多情况下,车主都会陷入一位难求境地。 @+UU2R6R
不过,在笔者看来,你是“停车罚款”也好,停车收费也罢,总得合情合理且合法。一个村委会仅凭几个人的举手表决,就形成了具有合理合规的“停车罚款”决定,这也未免有拿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当回事了吧! 3jK;5
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内实施。而村委会又不是国家行政机关,怎么能擅自越俎代庖,罔顾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乱罚款呢? D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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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许,在村委会一帮人看来,“停车罚款”有违相关法律法规,但为了村委会的局部利益,他们还是要触犯法律底线,一意孤行地搞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的土办法。 YK-b\nkn
从村委会决议通过“停车罚款”办法中,我们不难看出,这些人早想到事情总有暴露的时候,如果事情不暴露,“停车罚款”获得利益大伙得;如果事情暴露要担责,大伙都是始作俑者,都举过手表过态。说不定还能落个“法不责众“呢!这也算是“有福同享,有难共担”吧! +[bq%FnT~h
笔者认为,村委会“停车罚款”不是真正在维护社会道路交通秩序,而是变相地捞取好处费,实有借地敛财之嫌疑。相关部门应该及时顺藤摸瓜,介入调查,看看这个村委会在“停车罚款“中收了多少钱?这钱都用在哪些地方了?这一违规违法行为将有一个什么样的处理?这不能不给公众有个明白账的交代。 |{.)d~~
我想,针对各自为政,任性收费、违规收费,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,唯有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那么我们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各项工作才能向前推进,社会稳定和谐的文明秩序才能得到可靠保证。 Q0oHqvb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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